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辽宁省劳动合同管理条例)
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确定规则(辽宁省)
1、律师观点指出,加班费计算基数遵循“约定工资优先于应得工资,个别约定优先于集体约定”的原则,且在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以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若劳动合同无明确约定,则应参照“正常工作应得工资”计算,可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加班日当月工资标准确定。
2、辽宁省二倍工资的基数和加班费是根据所在企业的基本工资决定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75乘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75乘200%。
3、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4、三)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
5、周1~5加班按工资5倍计算,周6~7加班按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3倍计算,注意这个是劳动法规定的,而且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公布的算。周6加一天按8小时算,大概一天工资是1550/275*2,至于275怎么来的,具体百度。
6、关于以上问题,建议仅供参考。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辽宁省劳动合同版本是怎样的
1、辽宁省劳动合同最新的版本涵盖的内容为用人单位的名称和法人名字、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合同订立的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该承担的义务和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等。
2、简易劳动合同书(样本)的书写是应当包括: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劳动报酬以及相应的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3、年《劳动法》制订以后才有正式的合法劳动合同,之前有一些零星的劳动雇佣合同,但因为没有法律参考,没有体例和范式可言。1985年这个时候沈阳个体户都不算多,民企还没有萌芽,国企也不需要合同来规范劳动关系,哪里来的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
4、月最低工资标准:一型茄类地区调整为1910元,二类地区调整为1710元,三类地区调整为15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调整为12元,二类地区调整为12元,三类地区调整为19元。
5、第一条 甲方:单位地址:第二条 乙方: 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辽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是辽宁省为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权益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于2018年9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规共计三十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计划生育方面:女职工可以享受婚假、产假、哺乳期等相关假期,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减少或解聘女职工,也不得实行超生惩罚等违法行为。
3、《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和维护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一办法,针对女职工在就业、生育、保健等方面面临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保障和优惠政策。首先,女职工享有带薪休息的权利。
4、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主要涉及女职工的聘用、合同、福利待遇、劳动报酬、休息时间、保护措施等方面,旨在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是针对女性从事劳动活动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所制定的保护性法规。
5、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是为了保障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部法规。其中,关于宫颈癌筛查的规定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该法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三年为女职工安排一次宫颈癌筛查。
6、辽宁省出台了《辽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这份政策将会在明年3月施行。政策出台之后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尤其是对于女性来说,简直就是女性的福音。在里面出台了很多保障女性权益的条例,这对于提高女性工作的积极性将会非常有利,相信也可以减少女性在就业方面的歧视。下面我们来看看有哪些具体的条例。
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2023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型茄类地区调整为1910元,二类地区调整为1710元,三类地区调整为15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调整为12元,二类地区调整为12元,三类地区调整为19元。
辽宁省于2023年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如沈阳市的和平区、沈河区等)调整为1910元;- 二类地区(如抚顺市的市辖区等)调整为1710元;- 三类地区(如铁岭市的全市等)调整为1580元。
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2023?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1910元,二档标准为1710元,三档标准为1580元,四档标准为14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12元,二档标准为12元,三档标准为19元,四档标准为13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标准为1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8元,四档标准为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辽宁省职工病休工资支付规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分析: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国家层面规定,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需按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地地方立法通常与国家规定保持一致,如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天津市、安徽省、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吉林省等地都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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