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废止了吗
1、规定没有废止。根据律图发表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废止了吗》显示:截止2024年初,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依然有效。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法律分析: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目前还未废止。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3、当《工资支付条例》出来之后《工资制度暂行规定》就会被替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即将被废止。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由人社部主导的工资立法工作开始加速。【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4、当《工资支付条例》出来之后《工资制度暂行规定》就会被替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即将被废止。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由人社部主导的工资立法工作开始加速。“《工资支付条例》是最容易推进的一项,因此会率先公布,公布时间很有可能是明年初。
5、法律分析:我国现有法律没有授予企业罚款权,以前虽然有一个《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是该条例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并且该条例已于2008年被废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2022最新版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权益,应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 工资条例出台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将废止。工资立法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工资支付条例》,将于明年初率先出台。
就是说你的工资发放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是指不到一个月发一次工资,超过一个月是指一个月以上才发一次工资2,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我们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制定的为了保障人民利益而确定的法律法规,它于1994年12月6日颁布,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废止了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当《工资支付条例》出来之后《工资制度暂行规定》就会被替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即将被废止。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由人社部主导的工资立法工作开始加速。
2、当《工资支付条例》出来之后《工资制度暂行规定》就会被替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即将被废止。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由人社部主导的工资立法工作开始加速。“《工资支付条例》是最容易推进的一项,因此会率先公布,公布时间很有可能是明年初。
3、法律分析:我国现有法律没有授予企业罚款权,以前虽然有一个《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是该条例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并且该条例已于2008年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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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规定中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失效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务院对截至2006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655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劳动法工资支付条例
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这是根据国家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法律条例中的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劳动法工资发放规定有以下几条: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的一些解读(一)最低工资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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