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21)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01...
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1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的《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年3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并且颁布实施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制度。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的。你可在网上自行查阅这一《条例》。现在执行的就是这个〈条例〉,并没有你所说的“2018年~~~新条例”。《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并非是年历本一年一换。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1、育儿假的享受对象主要是0-3岁婴幼儿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父母双方均可申请育儿假,但每年的总天数不得超过10天。育儿假一般应在婴幼儿出生后的一年内休完,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2、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具体来说,父亲和母亲都可以享受10天的育儿假。这项政策旨在鼓励父母在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给予更多的关爱和陪伴,促进家庭和谐与孩子的健康成长。
3、三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有10天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每年住院15天护理假。
4、根据《条例》,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按照当年内夫妻实有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情形确定,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人口观念和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大众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河北婚假15天2023年新规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自2021年11月23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河北结婚风俗盘点 提亲在河北地区是一个很重要的风俗。
河北婚假18天2023年新规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自2021年11月23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国家规定的婚假是3天,再加上延长的15天,河北人可以享受18天的婚假。
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11修订)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细则的实施。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对拨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予以保障。
2、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制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04年9月27日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4〕第5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0号修订)。
3、〔2011〕第10号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使政府立法更好地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2010年全面清理省政府规章的基础上,经2011年10月9日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对《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等18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修改,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最新通告河北鼓励生育政策
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优化生育政策、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出生人口数量呈现出明显下降态势。
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针对我国生育率下降、人口老龄化等新的人口发展形势,近十多年来,我国不断调整优化生育政策,人口保持平稳增长,性别结构持续改善。2013年和2016年分别实施“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生育政策。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1年开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
1、《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九十八天外,可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2、河北婚假15天2023年新规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自2021年11月23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河北结婚风俗盘点 提亲在河北地区是一个很重要的风俗。
3、法律主观:《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夫妻,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其生育从转制之日起两年内,可以适用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4、河北省产假新规定2022年是什么 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再延长产假60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5、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怀孕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除给予四十二天规定产假外,经与用人单位协商还可以享受最长为五十六天的延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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