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规定不得同什么相抵触)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我国《宪法》在序言中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表述错误。
根据《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表述正确。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这句话是错的,正确的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规定什么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这意味着任何其他形式的法律规范,无论是法律、行政法规还是地方性法规,都必须在宪法的框架和原则内制定,不得与宪法的精神和条款相违背。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规定一切法律什么什么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的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我国《宪法》在序言中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表述错误。
根据《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表述正确。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依据和基础。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宪法与法律的这种关系,通常被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其中宪法为母法,其他法律为子法。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一般法律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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