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 )
失业保险的标准由省自治区不得低于什么
1、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2、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律师解析: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证金的标准不得低于什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一标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能够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直到重新找到工作或获得其他形式的社会援助。
2、贵阳领取失业保证金标准如下: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等。
3、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
1、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律师解析: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低于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不低于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什么水平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多少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万能百科网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作者已申请原创保护,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侵权必究!授权事宜、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