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费按什么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按什么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
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标准为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登记费:100平方米以下90元/宗,100-200平方米100元/宗,每增加100平方米加收10元;测绘费:50平方米以下80元/宗,50-100平方米120元/宗,101-200平方米160元/宗,201-300平方米200元/宗;印花税:按照房产交易金额的0.03%收取。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八十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五百五十元。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
法律分析:工本费,通常是80元/本;契税,根据住房面积,缴纳1%~3%;印花税,房屋总价值的0.05%;交易费,每平需3元;测绘费,每平需36元;登记费,根据不同区域而定,一般不高于200元。
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具体来说,不动产登记费是按件收取的,而不是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来收取。这一规定确保了无论不动产的大小或价值如何,每件不动产的登记费都是相同的。对于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针对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包括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及变更登记,均需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定为每件550元。总结而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的费用较为亲民,每件80元,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用相对较高,每件550元。这两项收费标准旨在合理分配资源,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什么收取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八十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五百五十元。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
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来执行的,具体是按照“按件收费”的原则来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按件收取。不动产实行房地一体登记,现行房屋及其建设用地统一整合为一次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费按什么收取?
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八十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五百五十元。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
2、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来执行的,具体是按照“按件收费”的原则来收取。
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4、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具体来说,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而不是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这一规定确保了不动产登记费用的公平性和一致性,无论不动产的大小或价值如何,每件不动产的登记费都是相同的。
不动产登记费按什么收取
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八十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五百五十元。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
2、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来执行的,具体是按照“按件收费”的原则来收取。
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不动产登记费按什么收取费用
1、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来执行的,具体是按照“按件收费”的原则来收取。
2、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八十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五百五十元。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
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4、在收费标准上,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这些费用涵盖了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等情况。此外,如果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则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同时,也有一些免收或减收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况。
5、不动产登记费主要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是指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由登记机关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这一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登记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审核、信息录入、证书制作等。按件收费意味着,无论不动产的价值大小,每进行一次登记,都需要缴纳固定的费用。
6、不动产登记费主要是按件收取费用。不动产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的不动产类型和登记内容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对于住宅类不动产,如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登记费通常按照每件来计费。这种计费方式相对简单明了,便于操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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