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条(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婚姻法第十条解读
法律主观: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释义】本条是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是这次婚姻法修改增加的规定。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废止)第十条规定的内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第十条主要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如直系血亲和部分旁系血亲间,以及因血缘关系而结成的姻亲间的婚姻;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对于重婚的,不仅要确认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无效,解除其重婚关系,还应当依法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对此,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新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内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释义】 本条是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是这次婚姻法修改增加的规定。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婚姻法第十条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废止)第十条规定的内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主观: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释义】本条是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是这次婚姻法修改增加的规定。
新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内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原条文: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 本条是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是这次婚姻法修改增加的规定。
触犯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如直系血亲和部分旁系血亲间,以及因血缘关系而结成的姻亲间的婚姻;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未到法定婚龄。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婚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婚姻的双方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和标准。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首先,明确法律规定是关键。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若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应当退还。这是法律对你的支持,确保了你的权益。其次,保持冷静,装可怜并非策略。降低退还数目,不是争取权益的方式。相反,这可能被视为软弱,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利益。你应该坚定立场,依法依规争取自己的权利。
结婚与否,与谁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一方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因此,受胁迫一方在一定的时间内是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再询高手:婚姻法第十条三款指那些?
那三套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假如离婚,女方分不到的!2假如你父母去世,没有遗嘱的话,可视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离婚女方有权主张割 这三套房子,如果留有遗嘱指定由你一人继承,《或者你父母现在就将三套房子指定赠与你一人》这种情况女方离婚后是分不到这三套房子的。
新《婚姻法》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 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 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 债务。
第三,把孩子打掉再提出离婚,可能财产分配你就不操胜券了。因为,一般,法院会把孩子判给母亲(和孩子生活起居比较接近,生活得到保障的一方),所以,判给女方的财产也会比较多。但是,你擅自打胎,可能会被对方抓把柄,对方说你有过错,这样,你又没有孩子,在财产分配上就没有多少优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参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三项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大过错情形来判断。
婚前取得之原始股,与身份密切联系,属个人财产。婚后增值或减损,均由你个人享受或承担,这个不算孳息,而是“风险收入”。同上,增值收益归个人。婚后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你这情况可做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不必做。如果仅仅是为了心安,或让对方早有心理准备,可以考虑做公证。
中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是如何写的
1、《婚姻法》第十条只有一款,款下有(四)项,其中(一)项内容:重婚的;《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2、无效婚姻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第一款,存在重婚行为的婚姻被认定为无效。重婚意味着一方在已有婚姻关系下再婚,违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其次,当婚姻双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时,该婚姻亦无效。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通常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
3、-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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