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及条件)
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申请人带着本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申请审批表;准备好材料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房管局进行审核。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复审以及评分之后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如下: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申请都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办事处申请。要确认自己满足上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要准备材料。
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或马尾区建设局申请,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单位和主管部门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入和住房证明。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申请人持第三条所列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申请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首先,申请人需要具有本地户籍,或者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要求因地区而异,一般为一年以上。同时,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等状况需要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一般来说,家庭收入和财产总额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限额。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
法律分析: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龄条件: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财产状况条件: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天津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
1、告示。申请。受理。公示。审核。购买。购买天津经济适用房所需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家庭上年收入证明;《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或《天津市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
2、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
3、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 (一)已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三种补贴”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验证更换资格证明。
4、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准。他处有住房的认定。即申请人本人或与其同户籍家庭其他成员有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以《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天津经济适用房购买家庭可以由户主或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前往拆迁房屋坐落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即可。
5、申请购买人由本人或本人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带着相关证件向拆迁房屋作落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6、与此同时,对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或采取其他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将会同市建委、市物价局等部门追回已购经济适用房,或者要求购买人按市场价格补足房款,并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腾房或不补交房款的,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1、申请都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办事处申请。要确认自己满足上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要准备材料。
2、经济适用房在当地的经济适用房在管理中心申请。
3、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4、经济适用房的去申请地点通常是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其申请和分配都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因此,想要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首先需要前往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申请。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请都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办事处申请。要确认自己满足上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要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或马尾区建设局申请,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单位和主管部门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入和住房证明。
经济适用房在当地的经济适用房在管理中心申请。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申请人持第三条所列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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