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什么)
《规则》出台后,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办案原则如何体现其程序...
1、公开、公正、合法原则:《规则》第三条确立的这三个原则是民行检察走向成熟的关键标志,反映了程序正义的要求。从“敢抗、会抗、抗准”到“公开、公正、合法”的转变,体现了民行检察在理论层次上的提升。
2、检察院民事抗诉流程有立案审查、决定提出抗诉、制作抗诉书、派员出席法庭。(一)立案审查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第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第二,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第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第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
3、其后,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将“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写进了《公开审查程序规则》之中,这次又将此三项原则原本地移植到《规则》中来,以此作为人民检察院办理民行案件的整体性指导意见,这一举措代表了民行检察发展的方向,提升了民行检察的理论层次。
4、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5、民事抗诉的程序 受理。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机关转办、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立案。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1、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裁判文书,以及证据材料,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2、概述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过程中应遵循的程序规范。该规则确保了抗诉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3、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时,对正卷和副卷的文件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则。正卷主要包含抗诉书、原审判决书、证据材料等关键文件,按照特定顺序排列,确保案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副卷则详细记录了从申诉到抗诉终结的整个过程,涉及申诉书、立案审批、听取当事人陈述等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书。
4、行政申诉案件。第八条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
5、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过程进行有效监督,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6、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办案规则具有重要意义,它基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原初规定,旨在增强民行检察业务的实践操作性。最高检出台了一系列暂行规定,如民事审判程序抗诉工作和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理论与实践的冲突,并为《规则》的出台积累了经验。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法律监督原则是什么?
第三条 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必须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和程序正义。
第一,同级抗诉原则。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与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级别相同。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通过下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第二,抗诉必须受理原则。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必须受理并要开庭审判。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辩论对抗性原则。处分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检察监督原则。《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检察院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 ;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原则 ;依法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原则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依靠群众原则;检务公开原则; 加强内部制约,规范业务工作。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什么
1、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裁判文书,以及证据材料,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2、第十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复杂或者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可以直接受理。第三章 立案第十一条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
3、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过程中应遵循的程序规范。该规则确保了抗诉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4、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时,对正卷和副卷的文件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则。正卷主要包含抗诉书、原审判决书、证据材料等关键文件,按照特定顺序排列,确保案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副卷则详细记录了从申诉到抗诉终结的整个过程,涉及申诉书、立案审批、听取当事人陈述等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介绍
1、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裁判文书,以及证据材料,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2、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过程中应遵循的程序规范。该规则确保了抗诉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3、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时,对正卷和副卷的文件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则。正卷主要包含抗诉书、原审判决书、证据材料等关键文件,按照特定顺序排列,确保案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副卷则详细记录了从申诉到抗诉终结的整个过程,涉及申诉书、立案审批、听取当事人陈述等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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