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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更新:2024-01-12 01:13:34编辑:万能软件站归类:法律人气:29

南京工伤保险受保人怎么查

1、第七十四条根据苏劳险[1995]7号文件规定,职工在1995年1月1日前发生工伤或诊断为职业病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95年1月1日起至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的工伤或诊断为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伤残等级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

2、具体如下: 首先,请大家先下载和安装我的南京APP,然后打开,进行账号注册,接着进行登录。 第二步,我们选择屏幕底部的“我的”。 第三步,如图所示,我们选择“社保”。 第四步,此时,我们就能够查看社保信息了,其中有职工医疗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3、南京查社保余额方式如下:可以携带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去所在地社保局查询,代办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与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可以自主在网上查询或拨打12333,通过语音客服或人工客服查询到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

4、在南京可以到社保局查询社保缴费记录。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申请人可以通过南京市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积金办理,可以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缴存记录、查询提取记录等。 申请人可以通过南京市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积金变更登记,可以变更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缴存比例、变更提取比例等。

6、社保的缴费基数怎么查凭个人账号密码,在人社局官网可查,或持身份证去社保局查。可在网上登录自己当地人社局官网,按提示登录自己的帐号信息,进入官网查询。如果忘记密码,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本人社保所交地的社保中心去要回密码。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1、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我国目前并无《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这一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的具体实施有所规定,主要内容是包括八个部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法律规定有以下内容: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期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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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为了更好地理解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需要了解以下细节: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法律规定有以下内容: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期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其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的权利。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5、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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