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案例(工程索赔案例简短)
工程合同管理索赔案例求解!!
其中466亿为赶工费。窝工索赔始于2015年,索赔金额为8717万元,工期顺延28天。尽管面临甲方的倒排工期压力,北京路桥公司始终坚持索赔,直至工程完成比例仅为56%。这个案例展示了索赔程序的重要性,以及项目团队的策略性索赔操作。
工程师否定了该索赔要求,理由是,填方的取土作为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它因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而改变,不能提出索赔要求。在本案例中即使没有下雨,而因业主提供的地质报告有误,地下土质过差不能用于填方,承包商也不能因为另外取土而提出索赔要求。
这个要求工程是应该支持,属于业主的责任。但如果属于已建工程未按照合同要求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就要施工单位承担。2)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害,造成损失合计10万元;由于停工造成台班损失5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③由于合同存在矛盾,如果要照顾合同双方利益,导致不矛盾的解释,则认为工程量表07/l已包括正常排水能力,07/3报价中已包括与正常的排水能力相等的额外排水能力,而超过的部分再按S07(3)(C)规定,按实际容量给承包商以赔偿。这样每一条款都能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承包商在收一个与规范不同的或有明显错误的图纸后,有责任在施工前将问题呈交给工程师(见本节前面的分析)。如果工程师书面肯定图纸变更,则就形成有约束力的工程变更。而在本例中承包商没有向工程师核实,则不能构成有约束力的工程变更。鉴于以上理由,承包商没有索赔理由。
裁定由C单位承担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用,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不妥当,因甲方要求暂停施工,应该给予施工方工期延期一个月,但是施工方延误两个月交付,应当承担一个月的工程延期的赔偿责任。
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三)
1、工程师否定了该索赔要求,理由是,填方的取土作为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它因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而改变,不能提出索赔要求。在本案例中即使没有下雨,而因业主提供的地质报告有误,地下土质过差不能用于填方,承包商也不能因为另外取土而提出索赔要求。因为: (1)合同规定承包商对业主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的理解负责。
2、这个要求工程是应该支持,属于业主的责任。但如果属于已建工程未按照合同要求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就要施工单位承担。2)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害,造成损失合计10万元;由于停工造成台班损失5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3、事件工期索赔2天,费用索赔14*18=25事件不得索赔。
4、合同约定:甲方将居住小区的公共物业管理事务委托给乙方,期限为50年,每月收取公共物业管理费25元;小区内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一律进库或在规定的地点停放,摩托车每辆每月交停车费15元。免责条款规定:第三人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2007年8月,邱某购买迅龙牌125摩托车一辆,价款3280元。
5、范某诉甲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要旨】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怠于申请理赔,事故受害人可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案情】 某运输公司为其重型牵引半挂车向甲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三责险。保险期间内,闫某驾驶保险车辆撞伤范某,闫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求教:工程变更和索赔之间存在一定关系么?发生变更是否产生索赔?麻烦...
1、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也属于索赔范畴;3)索赔是经济行为,而变更是技术行为;4)工程变更是前提,索赔是结果,变更就会造成工程量的增减,进而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有增也有减,但工程变更不一定有产生索赔。
2、工程变更为按工作程序办事,没有法律效力;工程索赔需按照合同规定依法解决,具有法律效力。两者的关系不同 工程变更与工程索赔是同一体中的两个方面,工程变更是前提,索赔是结果,但工程变更不一定会产生索赔。
3、按照工程变更发生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核心型变更、推定性变更和正式变更。工程变更图如下图2。3施工索赔的含义所谓施工索赔即在双方约定的原始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和相关义务与责任之外,因合同一方所做出的更改引起合同另一方在资金或者工期等方面造成了损失,损失方向另一方提出的索赔。
4、变更是有决策权的一方根据需要,向接受方提出的改变合同项下某项工作的要求。其特征是:(1)接受方必须无条件执行;(2)事前发出;(3)按工作程序办事。索赔是在合同框架下,自认为权利遭到损害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承担损害责任的要求。
5、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因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分类 变更设计 因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和改变结构、增减单项工程致使施工单位增减费用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
6、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和索赔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方在招标阶段就应考虑可能存在的工程变更风险,并应采取恰当的措施来避免。一旦发生变更,应及时合理处理由此导致的索赔,保证建设项目有序地开展。建设项目中的工程变更与索赔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变更与索赔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高分求国际工程道义索赔案例
1、报告涉及13项费用索赔事件,要求索赔870万美元,动因主要有三类:一是实际工程量增加超过常规,如300mmmm路基面层超过BQ数量10倍以上,该项单价投标时报低,涉及的款额没超过合同价的2%,按合同无法进行单价调整,但确实给承包商造成损失;二是招标提供石料场失误;三是业主、工程师指令及设计方面的失误。
2、首先将合同文本交由相应的法律人士审核,对明显与《合同法》不相符的内容进行修改,对明显欠公平的条款进行修改,再由有经验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审核,结合工程性质,依据类似工程的特定,对可能的索赔进行预防,在专项条款中予以约定,一般合同文本的繁简与索赔的数量多少反比。
3、- 工期拖延索赔: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延迟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者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因此提出索赔。
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二)
1、③由于合同存在矛盾,如果要照顾合同双方利益,导致不矛盾的解释,则认为工程量表07/l已包括正常排水能力,07/3报价中已包括与正常的排水能力相等的额外排水能力,而超过的部分再按S07(3)(C)规定,按实际容量给承包商以赔偿。这样每一条款都能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
2、这个要求工程是应该支持,属于业主的责任。但如果属于已建工程未按照合同要求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就要施工单位承担。2)施工单位进场的正在使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害,造成损失合计10万元;由于停工造成台班损失5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3、事件工期索赔2天,费用索赔14*18=25事件不得索赔。
4、不妥当,因甲方要求暂停施工,应该给予施工方工期延期一个月,但是施工方延误两个月交付,应当承担一个月的工程延期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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