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监察院和检察院区别)
监察院是干什么的部门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负责公诉、法律监督、反贪污贿赂等职责。在中国,检察院是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负责审查逮捕、起诉刑事案件,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审查逮捕。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监察委员会调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是否继续羁押。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决定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刑事诉讼监督。
监察院是监督皇权以及所有官僚,有点类似于君主立宪国家的议会。但叶轻眉或者说猫腻的政治水平有限,所以把监察院设置成了简单的职能部门,仍然是采用封建王朝的领导责任制,只不过监察院院长以及提司理论上有不接受皇帝命令的权力,所以不属于传统意义的封建王朝系统。
监察部门的职权包括:监督、调查、处置等。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监察院和检察院的区别
性质不同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 监察院:一般称为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反腐败工作,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
所属机关不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职责不同:法院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检察院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作为控方出庭。
实施主体不同 检察工作主要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是国家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而监察工作则由监察委员会负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职责不同: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检察院负责党内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监察院有什么区别?
1、综上所述,上级人民检察院包括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而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只是上级人民检察院中级别仅比本级人民检察院高一级的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区别是什么人民法院和人民检查院的区别是:(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
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在职能、权力和工作内容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判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而最高检察院则主要负责法律监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这两个机构共同构成了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
4、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5、区别:①性质和职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主要职能包括对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对刑事判决和裁定的监督、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监察院(或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督机关,负责监察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主要职能包括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廉洁自律、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方面的监督。
6、上下级关系不同: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监察院历史沿革
台湾监察院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台湾“宪法”中规定的地位,作为台湾当局的最高“监察”机关。1948年,大陆选出的180名“监察委员”在蒋介石的指导下,任期为6年,但国民党败退台湾后,第一届委员的职权得以延续。初期随国民党迁台的委员人数减少,后来通过补选和增选,至1988年1月,共有67名监察委员在任。
秦朝: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御史府为其官署;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汉朝:设御史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的监察机构。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分为十三部监察区,由刺史代表皇帝对地方实行监察。魏晋南北朝时期:御史台成为由皇帝领导的独立的监察机构,言谏监督得到发展。
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将“监察委员会”改为“审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以刘少奇为书记的中央审查委员会。1933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定》。
封驳制度作为对决策的监督,从隋唐的奏议制度,到明清的六科给事中,起到了维护法制的作用。2 地方监察制度历史沿革 秦汉至明清,地方监察体系的演变反映了中央对地方控制的加强。监察官选任与考核 1 监察官选拔机制 中国古代重视监察官的选拔,如科举制度下的任职要求,体现了对公正廉洁的追求。
中国财政监察的历史可以追溯至秦朝,秦始皇创立了御史监察体系,中央御史大夫负责审查各郡的财政收支报告,地方设有监察御史负责实地监督。这一制度在后世多有沿用和演变,如隋唐的审计、宋明的财政监察机制。进入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在监察院下设审计部,省以下设有审计处,形成了全国范围的财政监察网络。
检察院和监察院有什么区别
1、职责不同: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检察院负责党内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2、实施主体不同 检察工作主要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是国家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而监察工作则由监察委员会负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3、所属机关不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职责不同:法院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检察院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作为控方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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